胜芳在线家具产地批发网
二维码扫描
品牌推荐栏目协议

1. 接受条款

 

欢迎使用胜芳在线网站品牌推荐服务(以下简称"服务")。以下所述条款和条件即构成您与胜芳在线就使用服务所达成的协议。一旦您使用了该服务,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。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,那么您将无权使用该服务。当您完成注册并签署本协议时,即表示您已同意受胜芳在线网站服务协议约束,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、胜芳在线会员服务协议和隐私权政策等。

 

胜芳在线有权随时修改前述条款和条件,只需公示于网站并告知客户签署《条款修改知会书》,而无需征得您的事先同意。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即时生效。

 

二、企业入驻要求

 

1)按约定时间发货:

 

买家通过胜芳在线完成订单采购后,卖家将在约定时间内(因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定节假日造成的卖家发货不及时除外)发送买家所购实物商品的服务。若卖家未履行按约定时间发货的承诺,且没有和买家达成新的发货时间共识,买家可向胜芳在线提出投诉。

卖家发货时间以货运公司收件记录为准(注:如无精确收件时间,仅有收件日期,以收件日当天12点作为收件时间点)若买家要求自提,以卖家提货单开具时间为准。

 

解释:

 

不可抗因素包括:任何地震、台风、火灾、水灾、战争、电信中断、黑客攻击以及其他由于自然或人为灾害所导致之不可预知(或即使可以预知,在合理的情形下仍无法避免)的意外事故、情况、事件等。超出所能控制的范围,并妨碍、延误、限制或阻碍卖家无法履行及时发货或其它服务的职责。

 

2)按约定开具票据:

 

卖家向买家开具发票需按买卖双方约定时间、内容以及实际的交易金额开具并交付给买家发票。胜芳在线平台交易卖家应主动向买家开具票据;除非买家主动不要求的,但卖家仍需自行完成纳税的义务。

 

三、厂家如何加入,“胜芳在线品牌推荐栏目”

 

胜芳在线品牌推荐栏目客户需在胜芳在线缴纳会员费用及相关材料,由胜芳在线按要求开户、传图、进行认证。客户签订“胜芳在线品牌推荐栏目协议”,协议中规定了客户需提供的信息,以备所需。

 

四、厂家的选择

 

胜芳在线品牌推荐客户和非品牌推荐客户(即:没有在胜芳在线网站上标注品牌推荐的厂家)是有明显区别的,品牌推荐客户是经过胜芳在线平台认证过的,胜芳在线存有此类客户的信息档案,以备需求。

 

胜芳在线品牌推荐客户的产品下方标有“品牌推荐”文字提示,请采购商放心采购。

 

五、纠纷的解决

 

1、解决纠纷的前提

 

(1)必须是通过胜芳在线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胜芳在线平台上联系到的厂家。

 

(2)采购商需向胜芳在线提供胜芳在线平台采购证明。

 

(3)采购商需向胜芳在线提供事件原委的截图或票据证明等。

 

2、解决纠纷的过程

 

(1)胜芳在线在收到采购商提供的材料后,24小时内向厂家提出交涉,并向厂家了解事件原委。

 

(2)胜芳在线了解事件原委后,向双方提出沟通要求,为双方提供沟通机会,双方应在此基础上充分交流,并提出解决方案。

 

(3)提出解决方案后,胜芳在线平台作为中间人,并为双方证明方案的确定。

 

(4)对于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,厂家已收取货款并未能按要求发货的,采购商有权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申诉,胜芳在线提供厂家相关信息,并协助采购商完成申诉。胜芳在线将在胜芳在线平台公布事件原委,厂家信息将予以曝光。

 

(5)客户提出申诉,事件确认后,胜芳在线将暂时取消该客户在胜芳在线的推广,会员时间未到期的,胜芳在线不予退回。

 

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胜芳在线,请客户详细阅读,生产商需严格遵守,否则胜芳在线将严格按要求执行。


网站首页 | 网站地图 | 广告服务 | 积分换礼 | RSS订阅冀ICP备11012714号-1
版权所有:廊坊市香盛伟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胜芳在线   |  
客服热线:0316-7891796 客服QQ:胜芳在线客服 胜芳在线客服  客服微信:13313162915(添加微信,进入胜芳在线家具交流群)
 
关注微信
X 点击关闭